11月14日上午,州第三纪工委成员、州规划局纪检组组长易永刚同志一行到我局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召开座谈会。州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德俊,局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在听取我局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后,督查组详细了解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实地具体查看相关印证材料。
督查组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肯定,同时提出了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局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在于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要敢于担当,主动承担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务必做到在工作中“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副局长、各科室负责人要在各自分管的业务工作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和科室要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力度。局各项制度建设要落实到位,制度建设不仅要印在纸上、挂在墙上,更重要的是要加强执行力,不能搞成面子工程。在工作实践中,对已制定的制度要随时修正完善,以期形成纲领性要求,不容触犯。要坚持用制度管人,在制度的刚性执行力上下功夫。
三、进一步发挥好领导带头作用。一个单位是否有凝聚力关键在于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领导的带头模范作用非常重要,身教甚于言教。要在履行一岗双责同时,形成团结、扎实、民主、朴素的作风,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促进单位工作作风的转变,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