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二五”收官之余,为确保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在“十三五”开局之年迈上新台阶,我局高度重视,把民生工程作为全局工作重点,做到好事做好,实事做实,让保障性住房这项民生工程惠及民众。我局组织人员并会同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对天柱、从江、榕江、剑河四个县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数、前期手续、建设规模和分配入住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过“听、看、查、问、核”的方式,深入现场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听取入住对象的建议意见,查找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
一、工作亮点
在督查过程中,四个县坚持民生优先的工作理念,将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大事、要事来抓,形成了工作亮点。一是榕江县采取定向施策,精准扶贫,将古州镇丰乐小区廉租房955 套与生态移民房、农村危房进行整合,实现农民进城安居梦想,加速了城镇化水平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二是榕江县保障性住房工作档案整理规范,实现“一户一档”;三是剑河县屯州工业小区公租房312套分配给7家入驻企业,解决了企业职工926人的住宿问题,实现了筑巢引凤,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和成本负担。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进入项目现场走访和了解,保障性住房在建设、管理、供电、分配、租金收取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项目进度滞后,没有按照时间节点达到进度要求。天柱县2014年职校公租房60套在基础、从江县2012年贯洞小区三期廉租房144套在基础、从江县2014年丙妹牛塘小区公租房48套在基础、从江县2014年宰便小区公租房223套已停工、榕江县2014年城北新区卧龙小区公租房100套在场平、榕江县2015年三中教师公租房48套已停工;二是已竣工项目供电配套跟不上,未分配。天柱县2014年凤城公租房32套、从江县2012年贯洞小区三期廉租房300套、从江县2013年归龙小区廉租房200套、榕江县2014年城北新区酒厂片区公租房392套、剑河县2014年梅山公租房100套;三是项目分配入住不及时,出现闲置。榕江县2011年经济适用住房30套、榕江县2012年经济适用住房60套已竣工未验收、剑河县 2013年第二高级中学教职工公租房7套、剑河县2013年久仰乡卫生公租房5套;四是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从江县2013年宰便镇公租房114套,施工现场没有五牌一图,监理人员未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现场的施工图纸为从江县下江镇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图纸;五是部分项目单套建筑面积超出公租房政策标准。天柱县2013年兴园廉租房288套,单套建筑面积为100㎡和120㎡两种户型。天柱县2014年凤城二中教职工公租房144套,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按照施工图施工,将两套教师公租房合并修建为一套,单套建筑面积为120㎡。剑河县2013年久仰卫生公租房26套,有8套单套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六是公租房用途改变。剑河县2013年久仰乡卫生公租房5套改变用途,其中有1套用于职工食堂、4套用于卫生院办公用房;七是目标任务数未完成。剑河县2013年久仰乡卫生公租房任务数26套,实际修建18套,有8套未建;八是乡镇公租房租金收取困难。从江县在公租房租金收取过程中,乡镇公租房租金收取不到20%。
三、督查工作意见
针对在督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一是针对2012年底以前的开工项目,需在2016年底前完成分配,对2013和2014年开工项目,于2016年底前全部竣工,分配率达85%以上,对2015年在建项目,务必于2016年底完成基本建成;二是针对供电配套不到位,未分配的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与供电公司的对接,做到早设计、早施工、早使用;三是针对分配不及时,闲置项目,项目实施单位须加强分配,在2016年二季度前完成分配入住;四是针对在建项目无施工图纸。责令从江县住建局抓紧时间出宰便镇公租房施工图,以便正确指导现场施工,做到“一项目一图纸”;五是针对部分单套建筑面积超标准的,应通过结构设计进行修改,既能达到面积控制标准,同时又能满足住宅基本功能要求;六是针对公租房用途改变的。责令剑河县卫计局在3个月内整改完毕,将公租房用于职工住房;七是针对目标任务数未完成的项目。责令剑河县卫计局在2016年将未建8套实施补建;八是针对租金收取困难的问题。要求各县必须按照公租房的管理办法加强租金的收取,完善资金管理,实现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九是未督查到的12个县市,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内容。